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2025-06-30
江西/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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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江西/宜春-2025-06-30 00:00:00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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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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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小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各中小学校组建校园餐饮膳食委员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宜春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宜春市学校膳食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宜教体勤字〔2024〕8号)和《宜春市中小学校“家长治膳 共护食安”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县有食堂的学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均已成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按照“62211”模式(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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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教育体育局*****; *****;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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