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光明码头有限公司49%股权挂牌披露
2025-07-07
浙江/宁波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宁波光明码头有限公司49%股权挂牌披露
浙江/宁波-2025-07-07 00:00:00

宁波光明码头有限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宁波光明码头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报名时间:公告截止日**时前,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携带网上要求的资料来宁波市宁穿路****号***室进行现场确认。*.挂牌交易合同、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其他等详细资料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备查。*.转让方式:在公告期间,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转让;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竞价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在确认竞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宁波市宁穿路****号行政服务中心*楼***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与挂牌交易合同,以及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相关事项咨询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原股东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同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转让其持有的宁波光明码头有限公司**%股权。 *.截至****年*月**日,标的企业向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万元,相应利息根据各借款合同确定。在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标的企业出借足额借款,以保证标的企业足额清偿截至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标的企业欠付的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余额。受让方未能按时足额向标的企业出借借款的,受让方同意就截至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标的企业欠付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余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个工作日起*年。 *. 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个工作日内,标的企业应清偿标的企业向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所有利息(含罚息、复利,如有)。标的企业未能按期足额清偿的,受让方同意就标的企业向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所有利息(含罚息、复利,如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个工作日起*年。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经营者集中申报,意向方保证依法及时履行向政府反垄断审查机构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义务。 *.转让事项如需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则受让方报名时所交竞买保证金及其在挂牌交易合同订立后打入的全部价款资金均作为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转让事项获得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转为转让价款。若转让事项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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