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2025-06-26 00:00:00
关于奉新大道陈家组停车场项目立项的批复
关联稿件:
奉发改发〔****〕***号
关于奉新大道陈家组停车场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奉新大道陈家组停车场项目立项的请示》(奉建字〔****〕**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优化城区环境,同意奉新大道陈家组停车场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大道陈家组停车场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大道陈家组旁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建设周期:****年*月至****年**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土方清理和转运****³,沥青路面铺装***㎡,火烧板路面铺装**㎡,白改黑路面***㎡,围墙拆除***,围墙新建***,路沿石安装***。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八、采购方式:在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或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邀请至少*家以上单位,采用邀请竞价或邀请随机模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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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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