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股份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合格劳务分包队伍资格准入证》,无准入证号禁止投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和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投标人应有相应的技术人员。 *.投标人具有施工业绩,至少提供一个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备查。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投标人施工队伍必须是整建制队伍,保证人员充足,满足施工需要,满足黑白倒班施工要求,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投标人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符合武汉市江夏区水务总公司和招标人规定的人员(如年龄不超过**周岁),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经勘察工程现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山河线(****国道*河垴)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劳务分包工程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完成承包范围内图纸内要求的全部劳务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单独列项但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工艺必做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结算时不做增加。 **.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及现场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 **.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根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材料进行分包或采购,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增加、索赔、工期及其他任何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图纸内要求的全部劳务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单独列项但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工艺必做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结算时不做增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