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3-20
江苏/淮安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江苏/淮安-2025-03-20 00:00:0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淮安市财政局
文  号 淮财购决〔****〕*号 公开日期 **********
文  号 淮财购决〔****〕*号 公开日期 ********** 失效日期
名  称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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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淮安陌末电梯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北路**号***室

法定代表人:马月

被投诉人*:淮安市委党校

地址:淮安市枚乘东路**号

法定代表人:黄少基

被投诉人*: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号

法定代表人:杨娟

相关供应商:淮安迅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号***室

法定代表人:许新新

淮安陌末电梯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淮安市委党校(以下简称“采购人”)、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中共淮安市委党校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三)电梯及配套设施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第*项,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三)电梯及配套设施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第*、*项要求的检测范围和检测报告,构成歧视待遇。

*.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三)电梯及配套设施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第*项,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二)投诉请求

取消相关不合理的参数设定。

二、审查情况

****年*月*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本项目经评标后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淮安迅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迅菱公司”)。*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对投诉人进行质疑答复。*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而提起的投诉并予以受理。*月*日,本机关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淮安迅菱公司分别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随后,采购人、代理机构、淮安迅菱公司分别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材料。*月**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调查补正通知书》,并于*月**日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补正共计*个工作日。*月**日,本机关组织专家论证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共计*个工作日。*月**日,本机关向采购人发送《调查取证通知书》,并于*月**日收到采购人的回复材料。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淮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淮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淮安市财政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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