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制绿色甲醇关键技术开发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04
北京 中标结果
国电电力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制绿色甲醇关键技术开发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广州-2025-07-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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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制绿色甲醇关键技术开发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乔琳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广东/广州-2025-07-04 00:00:00
国电电力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制绿色甲醇关键技术开发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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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制绿色甲醇关键技术开发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制绿色甲醇关键技术开发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天津大学 | 宁夏大学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 质量(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王悦/研究员:************ | 王胜平/副教授:******** |
| 业绩 | *、以硅酸钴为前驱体构建合成气制低碳醇钴基高效催化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年*月*日 *、合成气转化制可降解材料非贵金属加氢催化剂的开发、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年**月**日 *、富二氧化碳合成气制甲醇铜基疏水催化剂的结构效应与反应机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年**月**日 *、乙二醇变革性减碳技术、腾讯臻益(北京)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年**月**日 *、铜基催化剂的合成与应用、科莱恩国际有限公司、****年*月*日 *、碳氧键加氢铜基催化剂构建与应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年*月*日 |
*、二氧化碳和低碳烷烃干重整制合成气**基催化剂构筑及构效关系研究、宁夏科技厅、****年**月*日 *、***捕集与转化、宁夏宏德环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乔琳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