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2025-07-04
湖南/益阳
质疑投诉
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湖南/益阳-2025-07-04 00:00:00
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来源:平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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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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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平南县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丽湖小区

被投诉人:广西博行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万豪丽城*栋*单元****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邮寄送达的《投诉书》,并依法对该《投诉书》进行审查。同日,我局向该公司邮寄《关于限期补齐补正政府采购投诉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函》,告知函中已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补正期限为收到告知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据邮政快递物流信息显示,该公司已于*月*日签收该邮件。*月**日上午,我局致电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在《投诉书》上提供的联系人,其回复称不打算再投诉。截至目前,我局仍未收到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递交补正后的《投诉书》,按正常邮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补正通知载明的补正期限。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 (一)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书*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的规定,该公司关于“平南县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平南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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