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一期)移动式连续卸船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7-04
广西/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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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4号5号泊位工程(一期)移动式连续卸船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西/钦州-2025-07-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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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号*号泊位工程(一期)移动式连续卸船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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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运设备采购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号*号泊位工程(一期)移动式连续卸船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号) 项目招标编号:*****************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号*号泊位工程(一期)移动式连续卸船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 *******************)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历天内交机,其中现场总装常规功能调试时间不超过**日历天 ”修改为:“**.*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台移动式连续卸船机的验收、交付。以投标人响应的最快交付工期为准” 。 二、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异议书及投诉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内容,附件内容随本澄清通知一同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下载。 三、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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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