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2025-07-02 00:00:00
为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了解事业单位发展和工作内容,提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综合素质,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结合当前社会形势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的需要,遴选符合资格的线上培训机构,采用“集中开班,线上培训,线下考核”的方式开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遴。
二、遴选对象及周期
(一)遴选对象
具有社会培训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和社会培训项目服务条件的培训机构。
(二)遴选数量
根据我市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线上培训规模及培训工作实际情况,通过竞争性遴选*家线上培训机构,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
(三)遴选周期
本次遴选培训机构服务周期*年。
三、机构申报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办学许可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银行****年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日至遴选报名截止时间任意*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有效凭证。①若培训机构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即可。②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凭证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培训机构则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非联合体参与遴选报名。
*.承诺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遵守市、县培训工作的相关规定。
(二)资质条件
*.培训及考核场地:提供最少容纳***人的培训场地和机考场地,培训场地配备投影仪或***显示屏等设施设备。
*.培训师资:至少提供*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老师资质。
*.培训平台:具有功能齐全线上培训平台、符合要求的培训课程资源。
*.培训方案:具有成熟的培训服务工作方案。
*.工作经验:具有社会培训项目服务工作经验。
*.培训机构承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培训要求和培训流程,组织开展培训。
四、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遵义市人事考试院(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号)*楼***号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报名联系人:任章良,联系电话:*************。
*.报名资料:机构根据《遵义市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线上培训机构遴选资料》(附件*)要求及格式完成报名资料,胶装成册后提交报名,报名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份。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机构公章,并附“与原件相符”字样。
(二)资格审核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参与遴选机构情况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专家评审,通知相关机构参与遴选。
(三)机构评审
*.评审答辩:对初审合格的机构集中组织评审答辩,要求在评审答辩会上进行培训与考核工作方案陈述并回答评审组现场提问,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以报名结束后通知为准。
*.评选打分:评审答辩结束后,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组采取查阅申报资料和现场答辩提问的方式,组织评议后量化打分。
*.机构确认:根据打分排名情况按顺序在先的原则确定线上培训机构。
(四)机构公示
经评审后确认的线上培训机构,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
(五)机构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确认通知,确认遵义市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线上培训机构。
五、相关要求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机构遴选资格:
*.遴选资料未按时或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诚信(虚假)资料的;
*.存在私自转让办学资质或培训资资质的,或近两年社会培训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在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相关工作中,因相关问题被书面通报或书面告知取消资格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机构培训资格:
*.遴选的线上培训机构在后续的培训工作中,平台、课程、场地、设施设备建设不能满足有关要求的;
*.在培训过程中机构或参加培训工作的工作人员,出现违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出现原则性的工作问题的;
*.未按规定做好培训安全工作保障的。
(三)本公告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发生徇私舞弊、违纪违规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