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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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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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对正阳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正阳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
第一名:正阳县铭扬商贸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
;
第二名:正阳县福尚商贸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
;
第三名:正阳县华洋商贸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
;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共有三家公司参与投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技术、商务、价格进行打分,正阳县铭扬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得分**分,正阳县福尚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得分**.*分,正阳县华洋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得分**.*分。按照投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正阳县铭扬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正阳县福尚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正阳县华洋商贸有限公司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
正阳县铭扬商贸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示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各有关投标人对成交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载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柳先生
联系方式:***********
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载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 驻马店市
详细地址:驻马店市天中国际商务大厦**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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