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5〕611号)
2025-07-04
广东/深圳
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5〕611号)
广东/深圳-2025-07-04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儿童医院空气消毒设备一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赛得立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同富裕工业区**号***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座

  相关供应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相关供应商*:湖北才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穴市火车站工业园才风路*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月**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公司”)业绩*存在伪造合同的违法行为。

  投诉事项*:新华公司提供了伪造的等离子密度检验报告。

  投诉事项*:湖北才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备案的消毒产品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湖北才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为伪造合同。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经研究,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新华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严重影响评审委员会的判断,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该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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