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7-04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为维持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机关食堂的稳定运转,保障办公区干部职工的正常就餐,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材的及时供应,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一定时间内粮油、肉蛋禽类、果蔬类、干杂副食品类等的供货商。实施地点为局机关及六道湾税务分局食堂、华凌税务分局食堂、南湖税务所食堂、七道湾税务所食堂等外派地点共*处,供货商按要求及时将货物送达并配合完成验收工作。货物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配送的蔬菜、水果、活禽等须保证新鲜、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过期、变质、腐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现象,并保证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采购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水磨沟区税务局局机关及各外派食堂每日每餐就餐人数在***人左右。根据以往食堂菜品设置和食材消耗量,将本项目分为两个包,总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其中: 第一包: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供货商一家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第二包:蔬菜、水果、粮油、干调、副食品、乳制品供货商一家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