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2025-07-04 00:00:00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讯费*道路监控线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通讯费*道路监控线路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通讯费*道路监控线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基于现有道路监控线路的网络架构,提供安全、稳定、带宽独享的数据电路,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地址不改变、线路不允许终端,末端监控点接入设备通过以太网无源光网络方式接入并汇聚到附近局站,然后通过本地分组传送网将数据传输到市监控中心平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①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份;②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份。或提供****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提供其法人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中“四”的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即提供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提供其法人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号楼。
(四)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祥湖路*号
联系人:孙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七里沟淮海食品城饮食文化村*‘*号楼*****
联系人: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