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路网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06-26
江西/抚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崇仁县路网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西/抚州-2025-06-26 00:00:00
  •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 文   号:崇发改字〔****〕**号

    成文日期: **********

​关于崇仁县路网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浏览次数:

关于崇仁县路网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仁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路网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崇路函*****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崇仁县路网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缓解崇仁县路网运输压力提高行车的安全性、舒适性及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事故,方便当地居民出行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同意建设崇仁县路网设施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单位为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仁分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崇仁县 **** 和 **** 道路两侧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二级公路配套工程,建设范围为在 ****(崇仁巴山至乐安咸溪段)公路和 ****(崇仁六七三处至礼陂段)公路两侧进行加宽,增设路灯,*.* 米绿化带及增设停车点。新建道路累计全长**.*****,红线宽度 ** 米。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年 * 月—**** 年 * 月,工期**个月

项目总投资****.****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

六、招标内容: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招投标,实行工程监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度,并加强项目管理。本项目招标事项,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崇乡规用字第*******************号

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仁分中心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仁分中心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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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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