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5-07-04 00:00:00
扬州市图书馆****年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扬州市图书馆****年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图书馆****年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徐小芳
投诉人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号
被投诉人:扬州市图书馆
被投诉人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号
相关供应商: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号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采购需求中图书出版时间及品种覆盖率要求涉嫌设置不合理条件。投诉事项*:到书率及时间要求违反行业实际,加重供应商风险。投诉事项*:编目加工团队评分标准歧视中小企业。投诉事项*:出版社代理证明评分标准误导评审方向。
投诉请求:请求事项*:认定采购文件中“图书出版时间**%为前半年新书”“大型出版社覆盖率**%”条款违法,责令采购人删除或调整为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如新书比例调整为**%***%,大型出版社覆盖率调整为**%***%)。\*请求事项 *:认定“**日**%到书率、**日**%到书率”条款不合理,责令调整为“**日**%、**日**%”,并明确不可抗力情形下的延期流程及责任分担机制。\*请求事项*:撤销编目团队“人数+资质”评分标准,改为以“编目差错率”“加工时效”等服务质量指标评分(如差错率低于*.*%得*分,每增加*.*%扣*分) 。\*请求事项*:调整出版社代理证明评分标准,改为“提供**家以上核心出版社代理证明得基础分*分,每增加**家加*.*分(满分*分)”,并增加“服务响应速度”“读者满意度”等评审因素。\*其他请求: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收到本投诉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是否暂停采购活动;如投诉成立,请求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保中小企业公平参与。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专家会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扬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