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灵关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补遗文件(三)
2025-07-04
四川/雅安
招标采购
宝兴县灵关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补遗文件(三)
四川/雅安-2025-07-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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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灵关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补遗文件(三)
发布时间:********** **:**:**来源: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宝兴县灵关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标段
补遗文件(三)
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修改为:
“采用下列方式:
☑*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评标基准价)=(** +……+**)/*,*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修改为: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扣*.*(不少于*.*)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扣/(不少于*)分,每低*%扣/(不少于*.*)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所扣分值。”
三、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招标文件,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招 标 人:宝兴县夹金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