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园区部分企业及道路雨污管网溯源排查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04
安徽/马鞍山 中标结果
新市园区部分企业及道路雨污管网溯源排查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马鞍山-2025-07-04 00:00:00

新市园区部分企业及道路雨污管网溯源排查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 来源:区财政局(区国资委)浏览量: 【字体: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市园区部分企业及道路雨污管网溯源排查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洲驰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北一环濉溪东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 元/米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博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年)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提交溯源排查成果。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良红、杨飞、陶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马鞍山博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松花江路与崂山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陈盼************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鑫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佳苑小区物业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恒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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