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瓴浩产投集团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项目(国有企业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07-04
浙江/嘉兴 招标采购
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瓴浩产投集团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项目(国有企业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嘉兴-2025-07-04 00:00:00
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瓴浩产投集团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项目(国有企业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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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共产党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第**期批准,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盐瓴浩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瓴浩产投集团公司债主承销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均和(****)****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瓴浩产投集团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

标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

瓴浩产投集团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项目

*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持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 ,下午**:*****:**。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售后不退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支行

银行账号:************

*.获取方式: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及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收到报名人资料后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八、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桑德兰路与谢家路交叉口]),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注: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

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以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递交至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楼,收件人:张佳莹,联系电话:*************,由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寄达或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注:投标单位邮寄投标文件后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张佳莹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便于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等形式作出回复。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楼(桑德兰路与谢家路交叉口)。

十一、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楼(桑德兰路与谢家路交叉口)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十二、投标保证金: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于:

*、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盐瓴浩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佳莹

联系电话:*************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楼

*、监督机构名称: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纪工委

联系电话:*************


附表:

报名表

项目

*

项目名称

瓴浩产投集团公司债主承销商遴选项目

*

投标人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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