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07-04 00:00:00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关于江苏宏明传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市根思乡工业集聚区(城北工业聚集区)
建设单位:江苏宏明传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为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江苏宏明传动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将现有的*台铝壳电炉更新为钢壳变频电炉、新增消失模加工工艺。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安全、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全厂年产*****吨传动机械配件的能力(现有项目设计产能****吨,本项目扩产****吨)。
公示情况:****年*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近期进入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进入济川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本项目熔炼废气经回转式顶吸罩(铁水倾倒设置侧吸罩增加二次集尘)收集,经旋风除尘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水玻璃砂浇注废气合并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晚班运行;消失模砂处理废气经密闭设备、消失模造型废气经集气罩、消失模落砂废气经密闭空间收集后,合并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高排气筒(*****)排放,白班运行;消失模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消失模抽真空废气经密闭设备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水玻璃砂混砂、清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废气经密闭设备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混砂废气和抛丸废气分别收集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合并排放;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通过***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营运期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标准限值和《泰兴市铸造行业整治提升验收标准》*级标准限值中较严标准限值,甲苯、乙苯和苯乙烯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限值,乙苯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限值,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泰兴市铸造行业整治提升验收标准》*级标准限值。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风机和泵类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危险废物:本项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为危险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本项目废渣、废砂、废泡沫、废钢丸、焊渣、废包材、废粉尘、废布袋、废滤筒等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以上各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