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第三教学楼105号房内场地汕公资产权【2025】27号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2025-07-04
广东/汕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第三教学楼105号房内场地汕公资产权【2025】27号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汕头-2025-07-04 00:00:00

产权网上交易公告

汕公资产权【****】**号

招租方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第三教学楼***号房内场地招租项目以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实施交易:

一、交易项目

(一)招租标的情况招租标的: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第三教学楼***号房内场地(标的编号:**********);建筑面积****;租期*年;房产用途为开设校园商超;现状:空置;*年租金起始价:******元;加价幅度:****元;保证金:*****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粤瑞基资评字[****]第***号)评估结果,招租标的年租金评估值为*****.**元。

(二)其他披露事项

招租标的仅限于场地使用权,该场地使用仅限于校园商超的经营,严禁挪为其他用途。本项目服务要求按《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校园商超对外承包项目合同书》(版本见附件,以下简称《项目合同书》)内容执行。

二、交易方式

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规定,以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活动。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报名竞投。

(二)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竞投。

竞投人资格要求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四、竞投人参与交易流程

(一)务请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区域首页点击“交易系统”或通过*****://***.******.***.**/***********/#/******/*****进入)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点击“国有产权”提交竞投申请,按要求交付保证金,获得竞投资格。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二)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的报价期限内,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

(三)竞得人需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交易合同。

五、交易活动日程安排

(一)申请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二)网上自由报价期:****年*月**日**时。

(三)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

(四)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时间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联系电话:*************)

(五)签订交易合同时间:需于****年*月**日前(工作时间)。

需查看标的物的,请于****年*月**日**时前与招租方预约联系。(联系电话:*************)

六、交易须知及服务要求:

(一)交易须知

*.竞投人应符合资格要求,在参加国有产权网上交易前,应当知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粤政数〔****〕*号)及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产权交易规则,详细阅读《产权网上交易竞价公告》《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等交易文件;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相关交易规则,了解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要求。

*.本次招租交易行为根据《关于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校内场地对外公开招租的批复》(汕市财资函〔****〕**号)进行。竞投人应自行了解并承诺知悉招租标的的全部情况,已经对招租标的进行了实地查看和尽职调查,清楚招租标的的产权情况、用途功能现状,竞投人提交竞租申请即视为已对招租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招租标的的产权情况、用途功能现状。

*.竞投人应按本项目《产权网上交易公告》交易流程及交易活动日程安排参与交易。竞投人通过竞价被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确认为竞得人后,应按本项目《产权网上交易公告》约定时限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项目合同书》,未按约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项目合同书》的,后果自负。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项目合同书》的,需向招租方说明原因,征得招租方同意;未征得招租方同意,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无故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项目合同书》。

*.招租标的仅限于场地使用权,竞得人在承租期间场地不得转租。该场地使用仅限于校园商超的经营,严禁挪为其他用途,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竞得人因其自身原因终止交易,招租方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归招租方所有),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依据招租方处置通知,将交易保证金直接划转招租方处置,造成招租方损失的,需按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竞得人自身原因包括且不限于下列行为:不符合竞投人资格要求的;未按约定时限与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项目合同书》的;未按《项目合同书》约定支付租金或履约保证金的;存在串标或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交易的。

*.竞得人在与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应按公告条件与招租方签订《项目合同书》。招租方需按《项目合同书》约定缴交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标的交付竞得人。

租金每期按年度收取,在签订《项目合同书》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可以用保函方式缴纳),在签订《项目合同书》之后*个月内,需缴交首期*年租金,在****年*月份前,缴清第二期*年租金。若竞得人无违约行为的,招租方于租用期结束且双方结清有关债权、债务,办妥一切有关的手续后**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竞投人,其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若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退回保证金的,请速与交易中心联系,查明原因;被确认为竞得人的竞投人,其缴纳的保证金招租方在竞得人按《项目合同书》约定支付租金后*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退保证金证明,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到招租方证明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

*.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招租方做好各项突击性检查任务及迎检活动。

*.出租期限内,竞得人必须服从招租方对该场地环境、秩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对于招租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整改要求等竞得人要予以整改完善。

**.出租期限内,若收到部门、市民等合理投诉,竞得人必须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竞得人应承担租赁期间房产的水费、电费,共用设施、能源分摊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出租期限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政府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拆除等原因致《项目合同书》无法履行的,《项目合同书》自行终止,竞得人不得向招租方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和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应于**天内无条件交还出租标的。租金按实际出租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出租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招租方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招标。

以上交易须知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二)服务要求:

*.竞得人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项目合同书》内容要求依法经营。

*.竞得人要严格按照招租方有关管理规定,自觉接受上级有关监管部门的检查并积极配合。

*.招租标的仅出租场地,在租赁期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一切风险由竞得人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得人应按《项目合同书》约定依法经营和使用场地,该场地使用仅限于校园商超的经营,严禁挪为其他用途,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项目合同书》。

*.竞得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转租、分租或转借承租,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项目合同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竞得人必须按有关部门要求,完善校园商超的监控等固定设施,购买保险,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合格的灭火器和其他设施。

*.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服从招租方对该场地环境、秩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为招租方的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于招租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整改要求等竞得人要予以整改完善。招租方如有接待任务或政府部门举办各类大型活动,需使用校园商超场地,竞得人不得收费,应无条件服从招租方安排。

*.租赁期间,竞得人因经营管理不善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投诉、信访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等(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物品的失窃、损坏、失火、纠纷等事件),全部由竞得人负责。

*.租赁期间,校园商超的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税费、保险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由竞得人负责。招租方不承担以上所述的费用,如因竞得人迟交或未交而引起的损失赔偿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进行经营,不得有违反或乱收费行为,若招租方收到相关投诉超过*次,招租方有权收回出租标的物,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负责。

**.竞得人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消防知识、安全防范、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人员的服装必须统一配置,佩戴工号章。服装费、各种培训费,由竞得人负责。

**.租赁期间,未经学校许可,竞得人不得改变、破坏资产外观形象(含绿化、公共设施),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租赁期间,竞得人应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承担校园商超设施维护、消防安全、卫生保洁、场内秩序、治安管理等所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出租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招租方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招标。

以上服务要求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七、交易公告

本次交易只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同步发布交易公告。

八、重要提示

(一)在交纳保证金时,需按《保证金交纳通知书》操作,为避免错过缴纳保证金机会,建议适当提前缴纳保证金,已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竞投人,务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价资格确认书》。保证金交纳不接受现金方式 ,且竞投人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需系竞投人自身资金账户)务必和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基本信息中的银行账户一致,否则交纳的款项无效,无法获取竞价资格。

(二)在交纳保证金时,保证金缴款账号务必输入完整的保证金账号,不可随意省略、删减;若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自助柜员机等渠道无法输入完整的保证金账号,建议通过银行柜台人工办理转账汇款。

九、交易中心声明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招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交易中心通过自身交易平台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交易中心的任何交易建议。竞投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交易信息并需自行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缺陷担保责任,对是否受让标的及受让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标的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后果,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投人参加竞投,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十、联系方式

(一)交易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栋*楼***室

联系电话:*************

(二)招租方名称:汕头金中海湾学校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海峡路*号

联系电话:*************

招租方:汕头金中海湾学校

交易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附件:

*.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

*.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操作手册**.*(竞买人)

以上附件资料查询: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服务指南*相关分类(国有产权)。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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