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2025-06-23 00:00:00
索 引 号: ******/********** | 发文机关: 贵溪市农粮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防止返贫帮扶工作 | 成文日期: ********** |
索 引 号: ******/********** |
发文机关: 贵溪市农粮局 |
文 号: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防止返贫帮扶工作 |
成文日期: ********** |
贵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批复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林(垦殖、园艺)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优化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经市政府同意,本次批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万元。①****年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个****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项目**个****万元:产业类项目*个***万元、乡村建设类项目**个***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个**万元:产业类项目*个**万元、乡村建设类项目*个**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个**万元,为产业项目。②按不超过各级衔接资金的*%提取项目管理费**万元。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个项目追加***万元(每个项目追加**万元)。④需要调整变更项目*个(具体见附表)。
市发改委要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抓紧立项;市财政局要做好项目预算评审、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粮食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各乡(镇、场)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切实发挥衔接资金效益。
联系人:江益波 电 话 :************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贵溪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室
附件:贵府字〔****〕**号 关于****年度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衔接项目的批复.***
贵溪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