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04
四川/自贡
中标结果
富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5-07-04 00:00:00
富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富顺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资料数字化处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安诉服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号(长江财富广场)*幢****、****室

被投诉人:富顺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富顺县富世街道望云北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虹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街*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栋) *****办公**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尹园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虹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资料数字化处理(*****************),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存在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未发生改变、投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填内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为同一时间节点时,其前后数据不一致情况。经查,中标单位在不同投标中提供非笔误造成的不同数据增加企业实力,涉嫌造假谋取中标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同时未按中小企业声明要求填写上一年度数据,投标时提供虚假数据,其声明函无效。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仅依据成交单位单方面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参保证明作出答复,并未对我方提供的“彭州市档案全文数字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武汉市金银潭医院出院病案数字化翻拍和加工处理服务项目”成交单位投标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年数据不一致,进行核查其跨项目数据不一致的真实性,且未要求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或者专家介入复核,程序明显失当(重大瑕疵)。同时代理机构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要求予以答复具体内容、事实依据进行答复,仅用一句“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中打印的参保证明数据,所填写人员、收入等均与参加本项目填写的数据一致;综上质疑事项不成立。”答复了事。明显是保护本地企业,排斥外地企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富顺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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