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开发区新中路(西段)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04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开发区新中路(西段)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丽水-2025-07-04 00:00:00

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开发区新中路(西段)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阅读次数:**次 信息来源:缙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开发区新中路(西段)道路工程

发包序号:**********

发包单位: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缙云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标时间:******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香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郑晨阳 ************

中标候选人:浙江仙都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金向民 证书注册编号:****************

预中标价:大写:贰佰零玖万叁仟壹佰贰拾肆元整¥:*******.**元)

预中标下浮率:*.*%

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

公示时间: ******日至******(不得少于*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缙云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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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开发区新中路(西段)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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