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7-04 00:00:00
一、采购单位: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二、项目名称:****年度景山公园园区责任保险
三、项目概况:****年度景山公园园区责任保险,采购预算详见下表。保险公司对该项目一年的保费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
****年度景山公园园区责任保险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方式 | 最高限价 (元) | 备注 |
* | ****年度景山公园园区责任保险 | 公开比选 | ***** | |
合计 | ***** | |||
四、报价范围
本次报价包含****年度景山公园园区责任保险(被保险人在景山公园范围内过失责任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费用,保险期为一年。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年度景山公园园区责任保险内容
以人民币*****元作为最高限价,保险期为一年,投标人自由报价,以中标报价确定保险费(含税金)。保险方案如下:
全年累计赔偿限额 | 全年事故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
每次累计赔偿限额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元 |
财产损失 | 每次事故财产最高损失限额**万元 |
人身伤亡 | 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赔偿限额***万元 |
医疗费用 | 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赔偿限额**万元 |
财产损失免赔 | 每次事故免赔额***元,赔偿比例***% |
医疗费用免赔 | 每次事故免赔额***元,赔偿比例***% |
特别约定:每次事故每人最终调解金额小于等于****元人民币,只需提供园方与受害方的自行调解协议,不需要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大于****元人民币以上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医疗发票及乡镇司法所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调解书作为理赔依据。
七、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即发布公告日起至****年*月**日(上午**:*****:**,下午 **:*****:**,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前往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监督科****办公室(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雪山路***号)现场领取比选文件。
八、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或扫描)
(一)加盖有效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加盖有效公章的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三)加盖有效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九、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后最低报价法,具体办法详见比选须知。
十、比选资料的递交
比选资料报送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报送资料详见比选须知。资料交至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监督科****办公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一楼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雪山路***号)。
本项目采用钉钉群直播实施不见面开标,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雪山路***号
联 系 人:李女士、杨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