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2025-07-04 00:00:00
万亩农田提质增效项目(设备购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万亩农田提质增效项目(设备购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万亩农田提质增效项目(设备购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万亩农田提质增效项目(设备购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万亩农田提质增效项目(设备购置)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目标 | 供货期限 |
* | 永和县协农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日历天 |
* | 蒲县译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日历天 |
* | 石楼县隆达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永和县协农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 / | / |
* | 蒲县译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 / | / |
* | 石楼县隆达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永和县协农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 |
* | 蒲县译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 |
* | 石楼县隆达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投诉受理单位: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孙浩涵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为:临汾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郝俊
电话:************
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和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永和县行政集中办公区三楼***室
联系人:张肖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科技街**号晟辉科创三层
联系人:林晓龙、郭源、王乾英、孙浩涵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