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2025-07-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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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清原县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原县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工程(设计)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针对清原县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通过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审核评估,详见采购文件。 *、建设内容: 对清原县污水处理厂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万**/*基础上新增*万**/*处理能力。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车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等处理设施。 *、设计内容: 清原县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工程供应商应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设计依据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册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寒冷地区污水活性污泥法处理设计规范》*******:**** 《鼓风曝气系统设计规程》******:**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泵站设计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年版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设计要点要求: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政策和省、市政府对市政工程的要求如下: (*)考虑到整个区域的开发,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 (*)基建设施应与城市发展、用地布局相协调,兼顾分期建设的可能性。 (*)在有效利用现有设施的同时,优化处理设施,实现各系统合理布局。 (*)结合清原县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况,进行系统优化设计,并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财力确定工程规模,在保证项目达到国家相应标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造价和工程运转费用,合理有效地使用有限的建设资金。 (*)采用高效、节能的工艺设备,实现厂区自动化运行控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同时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号玉麟世家*座*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飞、刘佳宾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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