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5-07-03 00:00:00
|
||||||||||||||||||||||||||||||||||||||||||||||||||||||||||||||||||||||||||||||||||||||||||||||||||||||||||||||||||||||||||||||||||||||||||||||||||||||||||||||||||||||||||||||||||||||||||||||||||||||||||||||||||||||||||||||||||||||||||||||||||||||||||||||||||||||||||||||||||||||||||||||||||||||||||||||||
项目概况 ****年沈阳市人防物资库物业综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沈阳市人防物资库物业综合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本项目共计 * 个包组,包号为 *** 。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服务清单
*.项目基本情况
*. 物业服务范围【物业名称*】(*)物业管理(建筑物)
(*)物业管理(室外)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等。 *.*人防工程基本服务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保洁服务
*.*绿化服务
*.*工程安全秩序维护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物业管理费实行包干制。预算中的价格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全额“五险”、每年实际发生的保洁物料费、扫保工具费、服装费、办公费、保洁设备维修费、工会经费、税金及企业利润等各项费用,服务期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妥善使用、保养和维护采购人的各种设备、工具、办公用具,在合同终止时,必须全部移交采购人,保证设备、工具、办公用具完好,在扣除自然磨损因素后完好率达***%。 (*)合理使用和管理各类物品,加强物耗成本管理,建立物资出入库保管和消耗登记制度,及时编制月度物业运行成本分析报表提交采购人。 (*)对采购人的办公设施,各类设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使用须经采购人同意。在工作过程中如损坏采购人物品,中标单位负责全部赔偿。 (*)维护采购人利益和形象,遵守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物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中标单位保证全年安全工作无责任事故,无治安、火灾等事故发生。工程及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以上。并承担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 (*)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名义做虚假和不实的宣传。 (*)中标单位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对需由其它专业公司承担的服务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转委托(以书面报告批复为准)。 (**)保持同采购人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意见,接受采购人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中标单位应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服务人员,如调整管理人员及重点技能岗位人员,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将调整原因及新录用人员的自然情况书面向采购方通报,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物业保洁机械设备由中标单位提供,且不少于*台;扫保工具由中标单位自备;一般维修常用工具如钳子、搬子、万用电表、电钻、电锤、绿化所需物资等由中标单位提供;日常维护易耗材料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垃圾清运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大型的工程设备维修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物业员工平时饮用水、饮水机由物业配置。 (**)采购人承担物资库运行所产生的水、电、采暖等能耗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号**世纪大厦*座四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人防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号**世纪大厦*座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枫 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