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03
辽宁/朝阳
中标结果
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朝阳-2025-07-03 00:00:00





















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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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标段名称 建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编号 ***********************
建设单位 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 建设地点 建平县红山街道办事处富民社区行政中心**幢(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建平建达监理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房屋建筑监理乙级 苏东伟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 辽宁城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房屋建筑监理甲级 李国友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 朝阳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房屋建筑监理乙级 巨大伟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辽宁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宇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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