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朝阳县2024年水毁耕地恢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03
辽宁/朝阳
中标结果
朝阳市朝阳县2024年水毁耕地恢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朝阳-2025-07-03 00:00:00





















朝阳市朝阳县****年水毁耕地恢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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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朝阳市朝阳县****年水毁耕地恢复项目
标段名称 朝阳市朝阳县****年水毁耕地恢复项目 编号 ***********************
建设单位 朝阳县瓦房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土木工程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建设地点 朝阳县瓦房子镇新农村、上三家子村、三官营子村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辽宁韵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穆春锋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辽************
* 四川仁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张程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川****************
* 辽宁扶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李志良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辽************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车向光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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