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07-03 00:00:00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土建施工第****标段项目经理部碎石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
发布时间:**********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土建施工第****标段项目经理部碎石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土建施工第****标段项目经理部碎石采购公开招标(招标编号:****************************,已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铁建云链平台线上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公告载明的评标办法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招标公告媒体: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信息
包件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价 (元) | 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 | 备注 |
******** | 庐山市顺舟建材有限公司 | ******** | * | |
庐山市志文建材有限公司 | ******** | * | ||
河南新山水建材有限公司 | ******** | * |
公示期*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公示期满后,拟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具体账户信息请联系项目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合同有效期之后**天,合同有效期由招标人确定。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双方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双方存在经济和法律纠纷时,待纠纷处置完毕,顺延履约保证金担保期限;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拟中标人擅自停止供应、要求上调价格或者发生货物质量事故等情况,保证金不再退还。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汇款。拟中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把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资金账户信息请联系项目招标人获取。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的*时**分至**时**分,规定时间内没有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中标,按照对应包件的拟中标人排名顺序,拟中标人由该包件的其他投标人替代。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前,请电话咨询履约保证金联系人,确认公示期结束后是否有排名变化,再办理履约保证金事宜;预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能免除有效投诉对中标结果的更改。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土建施工第****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宁波慈溪开发大道西路****号中铁十六局***项目部
联系人:罗晓良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