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院前急救能力提升辅助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07-03
福建/厦门 中标结果
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院前急救能力提升辅助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厦门-2025-07-03 00:00:00
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院前急救能力提升辅助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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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院前急救能力提升辅助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院前急救能力提升辅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68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北京安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怀沙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院前急救能力提升辅助项目 *(项) ¥*,***,***.**** ¥*,***,***.** *.急救单元设置:依照市医疗急救中心实际需求,按**个急救单元招标,后期视中心建设规划情况增加最多不超过**个急救单元。后期增加急救单元按前期招标中标核算单个急救单元金额支付费用,每个急救单元按中标金额按月进行结算支付。 *.急救单元承担任务:每个急救单元,要求每天**小时随车出警。在市医疗急救中心医务人员指导下承担院前急救搬抬病患、急救设备等工作,以及急救站点和救护车厢内卫生打扫保洁工作。 *.搬抬操作流程需根据中心规范流程的要求实施,中标人定期组织培训,接受市医疗急救中心考核。 *.要求中标人购买责任险,如急救单元不规范操作或违规操作,造成患者受伤或病情加重等情况,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人在转移过程中造成医用物品及设备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急救站点在工作时间内仅提供工作场所。 *.中标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可向中标供应商延续采购,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超过*年。 本项目的服务年限:一年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万零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急救站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

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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