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州-2025-07-03 00:00:00
为了转变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做好我县****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瓮安县****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重点围绕小麦、水稻、玉米、油菜、大豆、马铃薯等重要农产品生产,重点支持机耕、集中育秧、机插机播、统防统治、秸秆处理、烘干等环节进行补助,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等服务组织为小农户统一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
二、项目实施服务组织资格要求
服务组织从符合实施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服务组织中遴选。参加遴选的服务组织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能力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供销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根据《中共瓮安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瓮委办字〔****〕**号)文件要求,鼓励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优先承接本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服务组织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营正常、信用良好,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农机操作人员持有效驾驶证和行驶证达***%,能够按照时间节点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环节作业任务。
(五)具有开展社会化服务意愿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六)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切实保障服务效果,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或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组织。
(七)参加遴选的服务组织必须接受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管理。
三、遴选程序
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瓮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设施设备清单、服务作业人员名单,征信良好证明等证明材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报:
①符合申报要求的服务组织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申请;②各乡镇(街道)按照遴选的程序审核参选的项目实施服务组织是否符合条件;③经乡镇(街道)审核后由服务组织或乡镇(街道)将材料及申请表报县农业农村局;④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会议集中进行集中审核;⑤对审核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在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公示,最终确定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服务组织。
四、其他事项
*.申请表(附件)以纸质版原件签字盖章递交,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
*.乡镇(街道)联系人: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潘胜美;联系电话:***********(移动座机);
*.申报材料递送地点: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瓮安县雍阳街道北苑星城*栋)
附件:瓮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登记申请表
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
瓮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登记申请表
承 接 主 体 |
名 称 |
地址 |
镇(乡、街道) 村 | ||
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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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座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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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数(人) |
机械类型、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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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
年 月 日 | ||||
镇(乡、街道)人民政府意见 |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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