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6-19 00:00:00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闽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业务用房加固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侯发改审批〔****〕***号
闽侯县公安局: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刑侦大队原业务用房加固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侯公函〔****〕**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硬件设施,保障办公安全,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业务用房加固提升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对闽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业务用房进行加固提升,涉及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约 ****.** **。
建设内容主要为业务大楼、附属楼、住宅楼(备勤楼)、门卫、配电房等建筑物加固改造,给排水、电气、弱电智能化、暖通、消防等工程改造,室外综合管网、道路、绿化景观、围墙修缮等配套基础设施完善。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吨标准煤(当量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原侯发改审批〔****〕**号、侯发改审批〔****〕***号作废,以此份为准。
十一、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