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03
四川/巴中
中标结果
平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巴中-2025-07-03 00:00:00
四川/巴中-2025-07-03 00:00:00
平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平昌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平昌县职业中学图书及阅览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醇道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平昌县职业中学
地址:平昌县佛头山管委会雪花坪社区**号
被投诉人: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号招商城市主场*座****
四、基本情况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平昌县职业中学平昌县职业中学图书及阅览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特定资格审查条款设置不合理,构成排他性限制。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设置指向特定品牌或服务,限制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中技术参数评分设置不合理,导致倾向性评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平昌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