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2025-07-03 00:00:00
方城县独树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方城县独树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排**一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相关法规;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方城县独树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方城县裕健医药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开发区春华路**号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 **排**一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本兴、王黎红、翁飞舟、张涛、李予闽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规定。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方城县独树镇卫生院
地址:河南省方城县独树镇独树街人民路**号
联系人:汪小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号商业附***号
联系人:韩国羽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国羽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