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初中专用室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03
江苏/南京
中标结果
徐工初中专用室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南京-2025-07-03 00:00:00

徐工初中专用室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

徐工初中专用室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徐工初中专用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名称:徐工初中专用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扬州峰之达科教仪器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宝应县广洋湖镇兴洋路与广中路交叉口西***米**号

被投诉人: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

被投诉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格郎森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门坎***号*座*****室

当事人: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本项目“团体辅导桌椅”涉嫌定向招标,控标痕迹明显,为特定供应商提供投标便利。\**.招标文件多处使用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不到的标准。\**.需求描述不清晰。\**.招标文件中产品尺寸的参数不合理。\**.招标文件要求前后矛盾,使用了非中国国内认证的检测报告。\**.招标文件多处利用指定性、唯一性检测报告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阻碍及排除了相关合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公平竞争;对我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投诉请求:*.请贵机关依法察查,秉公裁决,责令被投诉人依法修改采购文件;\**.请贵机关责令被投诉人发布更正公告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三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二十条、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本次投诉,对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市雨花台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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