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2025年7月应急监测设备政府采购意向
2025-07-03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2025年7月应急监测设备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杭州-2025-07-03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年*月应急监测设备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采购项目名称 ****年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年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数量/单位:
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环保监测设备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浙环发[****]**号等要求拟采购便携式*射线荧光重金属分析仪、总磷总氮全自动分析仪、分光光度计(含紫外分光光度计)、生物显微镜、深井采样器、**γ剂量率仪、综合场强仪(电磁辐射分析仪)等设备,用以应对应急监测中涉及的采样、检测等需求。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在送货、安装、检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投标人负责。本次采购的产品包装以原厂完整封存包装为准,产品必须达到质量检测标准,无质量检查标准的,以相关行业标准为准,并提供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及校准/检定证书。服务要求:接到业主维修及技术服务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响应,在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应在**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如在**小时内还不能解决的应提供备机,保证**小时内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年


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
备注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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