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2025年三院危房拆除改造项目 磋商邀请公告
2025-07-03
湖南/湘潭
招标采购
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2025年三院危房拆除改造项目 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湘潭-2025-07-03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年三院危房拆除改造项目 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年三院危房拆除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号新城庭院*栋*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年三院危房拆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

包名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

*

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年三院危房拆除改造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三院原食堂及杂物间整体屋面结构破损变形,房屋后墙整体出现向外倾斜开裂老化,现对原食堂及杂物间危房拆除改造。

*

******.**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实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符合****年新标准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符合旧标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号新城庭院*栋*楼)

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①现场获取: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号新城庭院*栋*楼)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直接获取磋商文件。

②远程方式: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并支付工本费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及支付凭证扫描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地址)。采购代理机构查收后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向供应商寄出纸质版磋商文件,同时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

银行账号:**** ****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 月** 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号新城庭院*栋*楼)

五、开启

时间:****年* 月** 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号新城庭院*栋*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本项目磋商邀请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同步发布。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请采用规范格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

地 址:湘潭市韶山市清溪镇清溪路*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号新城庭院*栋*楼

联 系 人:段海燕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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