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澄清
2025-07-03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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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澄清
安徽/合肥-2025-07-03 00:00:00
肥西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澄清 ********** 肥西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经营管理招标公告 **********
肥西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澄清
发布时间: **********

肥西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经营管理项目澄清

项目编号:***********

一、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序号**人员配备中*投标人业绩中* “*.在以上所提供的业绩中,被项目医院考核评为优秀的,每提供一个得 * 分,满分 * 分。”

疑问*:此处提及的医院考核评为优秀的,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中的甲方评价为优秀的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根据原招标文件描述*.*****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医院食堂项目经营业绩的(含正在经营),每提供一个得 * 分,满分 * 分;”,项目包括已完成或正在履约中的

二、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序号**人员配备中* “*、为本项目配备的食品安全员(*人,满分 * 分): 具有食品安全员人员能力验证证书的得 * 分;”

疑问*:因该项证书有时效性,颁发证书的机构过多,所以每家备案名称可能不同,但认证内容以及证书的标准是一样。此项建议更改为:具有食品安全员类证书的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序号**保险保障中* “*、**** 年 * 月 * 日以来(以保险购买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所经营食堂购买过: (*)公共责任险,得 * 分;”

疑问*:在保险领域中,公共责任险与公众责任险并无实质性区别,两者通常被视为同一险种的两种不同表述方式。此项建议更改为:(*)公共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得 * 分;

答:予以认可。将此项中*、**** * 月 * 日以来(以保险购买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所经营食堂购买过:(*)公共责任险,得 * 分;”修改为“*、**** * 月 * 日以来(以保险购买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所经营食堂购买过:(*)公共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得 * 分;”。

此次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予修改。

业主单位:肥西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散花路交口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

代理机构:肥西县派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室

联系人: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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