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路邻里中心农贸市场”内底层部分铺位出租项目
2025-07-03
江苏/南通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路邻里中心农贸市场”内底层部分铺位出租项目
江苏/南通-2025-07-03 00:00:00

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路邻里中心农贸市场”内底层部分铺位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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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路邻里中心农贸市场”内底层部分铺位出租项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启东创谷科技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拍租(“租赁权网络竞价拍卖”的简称)标的: 位于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西路与科汇路路口的“南苑路邻里中心”(暂用名)内底层编号**号摊位、***号商铺、*******号商铺、***号商铺的租赁权,分项拍租,租期至****年*月**日止,具体分项、租赁经营用途、位置分布等详见拍租标的清单、启东南苑路邻里中心(底层平面示意图)等拍租资料和出租标的的现场实际状况。拍租资料中标注的建筑面积数据供参考,不作计价、交接依据,如与实际交付面积或与有权部门核定面积存在不一致,以出租方现场指定确认为准,无论是否存在差异或差异大小均不影响拍租成交结果和成交的租金标准。 特别声明:租赁经营用途、位置分布等事项,出租方有权根据市场反馈和需求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委托人(即出租方:启东创谷科技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同)的重要声明: *、启东创谷科技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委托南通恒源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公开拍租的标的(商铺、摊位,以下统称“房屋铺位”)拥有合法的处分权(资料已展示)。凡涉租赁房屋铺位权属证明的相关事项由出租方协调解决,其他事项概与出租方、拍卖人无涉。 *、“南苑路邻里中心”为目前所使用的暂用名,未来可能会另行注册和使用新的字号,委托人保留对南苑路邻里中心和底层商铺、摊位所在区域的命名权,有权更改名称、商号等。 *、“南苑路邻里中心”的房屋铺位,出租方对其用途有明确要求,仅供买受人(即以最高价竞得租赁权的承租方,下同)作出租方规定之用途使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房屋铺位的具体分项、租赁经营用途、位置分布等详见《拍租标的清单》、《启东南苑路邻里中心(底层平面示意图)》等拍租资料和出租标的的现场实际状况。商铺、摊位的编号为出租方自制,出租方以上述房屋铺位在交接时的状况和规定的租赁经营用途对外出租,对房屋铺位的状况或租赁经营用途若发生异议,由出租方最终确定(即出租方享有最终解释权),承租方须无条件认可。竞买人(即有意向的承租方,下同)在办理竞租报名登记手续前,应审慎研究房屋铺位的规定租赁用途、位置分布和自身拟从事的经营项目,并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拍卖人和出租方处详细咨询、了解和核实租赁标的的权证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有关选址、环保及消防等审批要求;竞买人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和客观评价自身是否符合相应的竞拍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由竞买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后果。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房屋铺位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承租方还须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制度和创卫创模创文等的各项要求。违者,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商铺、摊位店牌底板由出租方统一制作,考虑市场美观、字号质量和安全等因素,各房屋铺位的字号由承租方交由出租方统一委托专业机构负责设计施工,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凡不符合出租方制作要求的房屋铺位的字号,限期整改,直至出租方验收合格,否则,视作承租方违约。 *、本次拍卖租赁权所涉的房屋铺位及配套的水电附属设施,按拍租成交后租赁双方办理交接时的状况(不含内外堆放、存放的任何物品,不含原承租方或使用人的证照及其自行对房屋铺位的装饰装潢和添置的任何设施设备等)办理交接,交接时,现场如有上一轮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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