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2025年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5-07-03
吉林/通化
中标结果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2025年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吉林/通化-2025-07-03 00:00:00

公告〔****〕*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号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

关于中粮贸易辉南粮食储运有限公司扩建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环审字〔****〕**号

*********

*

关于吉林省金维商砼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环审字〔****〕**号

*********

*

关于吉林华硕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环审字〔****〕**号

*********


辉环审字〔****〕**号

关于中粮贸易辉南粮食储运有限公司扩建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粮贸易辉南粮食储运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中粮贸易辉南粮食储运有限公司扩建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地点位于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七委一组丰收路*号。项目主要包括锅炉房一座、湿粮仓一座,新建*台***/*的生物质热风炉以及配套烘干塔一座。建成后年烘干玉米******,年仓储玉米*****.**。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通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据报告表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需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干燥炉窑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排放浓度需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排放浓度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二级标准要求。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噪声主要源于热风炉风机、烘干设备、清理筛分机、提升机等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防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区标准要求。

  *、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杂质,装卸、筛分、烘干工序收尘,生物质热风炉灰渣,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尘等。破损布袋暂存车间内;筛分杂质集中装袋收集,湿粮仓内临时堆放;粮食仓库地面收尘、清理筛配套布袋除尘器收灰、烘干设备挡板收灰定期清理装袋,湿粮仓内临时堆放,废布袋、筛分杂质、除尘灰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热风炉灰渣及布袋除尘器收尘暂存在灰渣暂存池,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三、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年*月**日

辉环审字〔****〕**号

关于吉林省金维商砼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林省金维商砼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中环瑞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省金维商砼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平安川村加油站东侧。主要建设沥青搅拌站生产线,碎石料场与厂区现有料场共用,厂区地面全部进行硬化。年生产沥青混凝土******。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通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据报告表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落实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厂区进行分区防渗,生产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建设,对罐区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为**厚粘土层(渗透系数≤******/*),地面辅助有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小于*.*×*******/*,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粉骨料烘干、筛分工艺废气经布除尘器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需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放标准》(***********)相关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导热油炉烟气经**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油锅炉排放标准,石油沥青加热沥青储罐、拌缸搅拌过程产生少量沥青烟气,沥青输送过程为全密闭,拌缸呼吸孔处沥青烟最终随出料口处一同排放,成品出料口工艺废气经收集、**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苯并芘、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矿粉简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高于地面***排气口排放,车辆运输道路扬尘、原料卸料扬尘、骨料堆场扬尘等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污染防治采取苫布遮盖、定时洒水等措施;原料输送、计量、投料等过程均封闭,粉尘量产生较小,厂界颗粒物排放需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优选低噪设备,经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隔声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类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固体废物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处置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骨料、除尘器收集的原料粉尘、化验室废试样、废活性炭、废导热油、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灯管、光触煤板。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合格骨料定期外售用于铺路,导热油炉导热油每三年更换一次,更换下来的废导热油厂内不储存,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活性废油、油桶、**灯管、光触煤板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本项目存在的各类事故风险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三、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年*月**日

辉环审字〔****〕**号

关于吉林华硕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林华硕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中环瑞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华硕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样子哨镇河南村。对现有建筑改造装修作为本项目碎石堆场用房、化验室、员工休息室等,同时拆除部分建筑物,新建碎石加工车间、锅炉房、办公室等,并购置商混搅拌设备、水稳搅拌设备、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碎石加工设备及配套生产设备等,厂区地面全部进行硬化。建设规模为年产商品混凝土**万**、水稳料**万**、沥青混凝土**万*、乳化沥青*****、碎石**万**。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通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据报告表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落实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罐车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厂区降尘水直接蒸发。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厂区进行分区防渗,生产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建设,对罐区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为**厚粘土层(渗透系数≤******/*),地面辅助有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小于*.*×*******/*,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商混粉料筒仓及搅拌机粉尘、水稳粉料筒仓及搅拌机粉尘、沥青混凝土矿粉筒仓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沥青混凝土原生骨料筛分粉尘、沥青刨铣料破碎、筛分粉尘、碎石加工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筒仓粉尘排放需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沥青混凝土骨料烘干废气、沥青混凝土燃烧器燃烧废气、沥青储罐呼吸废气、沥青混凝土搅拌及出料、乳化沥青混合研磨及出料废气经吸风管道引入燃烧器燃烧处理后与燃烧器燃烧废气、骨料烘干、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苯并[*]芘、非甲烷总烃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需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要求。沥青异味需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及有组织排放标准值要求。有机热载体加热炉燃油废气通过*根***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油排放限值要求。燃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根***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需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优选低噪设备,经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隔声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类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固体废物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处置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不合格骨料、生物质锅炉炉渣及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淀物、化验室废试样、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等。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不合格骨料由骨料供应商回收利用;生物质锅炉炉渣及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作农肥;沉淀池沉淀物定期清掏,回用于生产;化验室废试样收集后交由建材厂综合利用;废导热油、液压油由设备供应厂家定期进行更换,更换的废导热油、废液压油由厂家收集带走,不在厂区内储存;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至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本项目存在的各类事故风险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三、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年*月**日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