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林业碳票和林业碳汇资源开发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成交公示
2025-07-03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安徽省舒城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林业碳票和林业碳汇资源开发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成交公示
安徽/六安-2025-07-03 00:00:00

安徽省舒城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林业碳票和林业碳汇资源开发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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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舒城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林业碳票和林业碳汇资源开发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舒城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林业碳票和林业碳汇资源开发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华(安徽)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号*幢华东中药公司综合楼***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贰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舒城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林业碳票和林业碳汇资源开发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目标地块内,通过外业调查,根据《安徽林业碳票项目方法学(试行)(版本号***)》技术规程,筛选出全部符合性地块,编制《舒城县林业碳票项目减排量核算报告》,并按照《安徽省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协助完成林业碳票开发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及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项目的设计、公示和登记申请,减排量的监测、核算、公示、核查与登记申请相关的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编制《舒城县林业碳票项目减排量核算报告》,并按照《安徽省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协助完成林业碳票开发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及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项目的设计、公示和登记申请,减排量的监测、核算、公示、核查与登记申请相关的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年,其中首张碳票*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邹官辉、左盖华、杨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收取标准。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林业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号集中办公区*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舒城县森汇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西路相约河畔**号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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