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区】【安徽高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铜陵市义安区新桥办事处矶山社区及七0一社区房屋危险性鉴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02
安徽/铜陵 中标结果
【义安区】【安徽高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铜陵市义安区新桥办事处矶山社区及七0一社区房屋危险性鉴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铜陵-2025-07-02 00:00:00

铜陵市义安区新桥办事处矶山社区及七*一社区房屋危险性鉴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新桥办事处矶山社区及七*一社区房屋危险性鉴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枫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新桥办事处矶山社区及七*一社区房屋危险性鉴定项目

服务范围:铜陵市义安区新桥办事处矶山社区及七*一社区房屋危险性鉴定项目,主要是对矶山社区 ** 栋房屋约 *****.** ㎡,七*一社区 ** 栋房屋约 *****.** ㎡进行房屋危险性鉴定重点检查房屋 是否有腐朽危险点,结构承载力是否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以及 是否构成整幢危房或局部危房。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采购需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宋连才、张婷、史启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

冠寓项目结构安全性鉴定

合肥锦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

****年*月

*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建筑结构安全性及抗震鉴定分析与评价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

****年*月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一期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

****年*月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

****年*月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

****年*月

*

巢湖未名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建筑单体结构安全性鉴定服务项目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

****年*月

*

蜀南庭苑商业街及菜市场、惠民小区公建配套、环东南村老年活动中心及菜市场等项目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

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

****年*月

*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解剖楼结构安全性及抗震鉴定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

****年**月

*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训练中心、学生浴池结构安全性及抗震鉴定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

****年**月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新桥办事处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新桥办事处新桥新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高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座**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附件信息: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