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2025-07-03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巴林右旗*********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五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红山区长黎文化用品经销处(个体工商户)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道文化大厦***室
被投诉人:巴林右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巴林右旗大板镇
被投诉人:内蒙古程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五金机电城中信大厦*座*层***室
相关供应商:巴林左旗通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凤凰山工业园区集聚区内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巴林右旗*********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五次)(采购项目编号:********************包号:*)”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理解和法律适用的问题。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是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评审专家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因此,理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依据供应商是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来进行判断,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标供应商巴林左旗通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参与供应商太和县天仁农化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研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未列入以上名单的供应商。 《巴林右旗*********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五次)询价通知书》中的资格审查表序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审查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须同时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①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它缴纳凭证)。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无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中标供应商巴林左旗通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由国家税务总局巴林左旗税务局出具的****年**月**至****年**月**日的养老、失业、工伤完税证明,虽然中标供应商巴林左旗通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在缴纳社会保险方面并未进行全部险种的缴纳应视为具有违法失信行为,但是未达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形;参与供应商太和县天仁农化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由国家税务总局太和县税务局收入核算组出具的****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完税证明;参与供应商内蒙古研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由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 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能成立。 *、该项目参加供应商为*家(巴林左旗通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太和县天仁农化有限公司、内蒙古研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悦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和红山区长黎文化用品经销处(个体工商户)),通过审查投标人共*家,未通过审查的投标人共*家。有效供应商满足*家,无需重新组织开标。 故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不能成立。 *、被投诉人*内蒙古程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巴林右旗*********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五次),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函》中未援引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的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关于“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规定,应作出改正。 故投诉人的与质疑相关的投诉及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三)、第二十九条(二)、第三十六条(二)之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驳回投诉人红山区长黎文化用品经销处(个体工商户)的投诉事项*、*、*及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的投诉请求; (二)巴林右旗*********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加厚高强度地膜采购项目(五次)(采购项目编号:********************)的中标结果合法有效; (三)责令被投诉人*内蒙古程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结合质疑事项,依据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重新出具包含明确法律依据的质疑答复意见,并送达投诉人(质疑供应商);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组织内部专项培训,完善质疑答复审核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报告及重新答复文件提交至我局备案。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巴林右旗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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