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25-07-03 00:00:00
医疗区医疗设备维修托管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医疗区医疗设备维修托管服务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名称 |
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医疗区医疗设备维修托管服务招标项目 |
医疗区医疗设备维修托管服务 |
***.*万元/年,三年总预算***.*万元 |
说明:*.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可选择任意一包或者几包进行投标)。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运杂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各包均确定* 家供应商中标。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二)申领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申领方式:
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获得。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询谈判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方式登录。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
(四)投标方式:该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依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进行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号)第四开标厅。
八、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年*月**日*时至**时,联系人:贾老师,************ ***********。
(二)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助理、陈助理
办公电话:************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助理
办公电话:************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 系 人:杜经理
电 话:***********
十四、虚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报价),按照无效投标(报价)处理,原则上给予*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
(*)使用伪造证书、证件或者印章的;
(*)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者发票的;
(*)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其他
供应商在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投标(包括登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放弃其中部分标段的情形),并在受领招标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机构的,视为恶意放弃,将在供应商库中予以记实。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十六、补充事项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采购需求进行进一步明确,依据采购政策制度答疑释义清单(****年第*期),采购意向公开后,采购需求发生实质性调整变化的,不必重新组织意向公开,在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中体现即可,故采购需求调整不再重新组织意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