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播电视监测台安徽省互联网视听节目监测监管系统运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03
辽宁/鞍山 中标结果
省广播电视监测台安徽省互联网视听节目监测监管系统运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辽宁/鞍山-2025-07-03 00:00:00

省广播电视监测台安徽省互联网视听节目监测监管系统运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安徽省广播电视监测台 时间:********** **:**:** 字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广播电视监测台安徽省互联网视听节目监测监管系统运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科模识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号太平洋国际大厦**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壹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省广播电视监测台安徽省互联网视听节目监测监管系统运维项目

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由采购人指定位置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五、评委专家名单:詹社朝、张先帅、张鑫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向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龙图路***号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燕、李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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