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07-02 00:00:00
弋江区住交局工程项目清单编制单位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住交局工程项目清单编制单位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号院*号楼*层*****
成交价(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弋江区住交局工程项目清单编制单位二包 服务范围:零星工程限额为单个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用在**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图纸交底、现场踏勘、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会审、标前优化设计后的部分工程量清单量价调整、复核标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参加标后中标人的提出的项目及工程量核对,以及随时提供委托人需要的数据等相关内容。 服务要求: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主管部门等监督管理。 服务时间:两年,合同服务期满或服务费达**万元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孟祥余、吕钢、刘军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计算,不足****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洪洞县中心养老院工程;*、乡宁县光华镇豁都裕村县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新区峨山路科创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号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
十、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新区峨山路科创中心四楼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