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本级]抚州市2023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期)[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答疑澄清
2025-07-02
江西/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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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本级]抚州市2023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期)[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答疑澄清
江西/抚州-2025-07-02 00:00:00

[抚州市本级]抚州市****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期)[第*次答疑澄清公告]

  • 【信息时间: **********】
现对抚州市****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二期)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资格证明文件中:“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评审依据 :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澄清修改为: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评审依据 :提供****或****年度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二、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一、技术规格 复合肥*、总养分:(*+****+***)≥**%,硝态氮≥*.*%,水分(***)≤*.*%,有钙(**) ≥*.*%,有准效镁(**) ≥*.*%,总硫(*) ≥*.*%,粒度≥**%;*、符合**/* *********标准;*、产品用符合**/* ****规定的材料进行包装,包装规格为****千克、**千克、**千克、**千克,在标明的每袋净含量范围内的产品中有添加物时,应与原物料混合均匀,不应以小包装形式放入包装袋中。现澄清修改为:*、符合国家标准。 三、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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