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常新财诉决〔2025〕6号)
2025-07-02
江苏/常州 中标结果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常新财诉决〔2025〕6号)
江苏/常州-2025-07-02 00:00:00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常新财诉决〔****〕*号) 发布日期:**********浏览数:*字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三井人民医院康复设备系列采购项目(分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苏州东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号活力商务广场*****

被投诉人*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时代商务广场****

被投诉人*:常州市新北区三井人民医院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

相关供应商:苏州承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号苏馥商务广场****

四、基本情况

******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日,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苏州承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日,采购人对投诉人进行质疑答复。***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因对答复不满意而提起的投诉并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质疑答复对中标公司核心产品品牌与我司相同且我司拥有唯一授权,中标结果不合理认定不够严谨。

*、质疑答复对“未中标结果与投标文件完全符合性及报价优势矛盾,违反综合评分法评审规则”未予充分回应。

*、质疑答复对“评委评分存在不合理差异,违反综合评分法基本原则”的处理不够严谨。

*、质疑答复对“未依法公示未中标人评分及排序,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求”未予充分回应。

*、中标单位无核心产品授权,无法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原厂售后服务,严重违反履约承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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