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